云南茶事年表(二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1985年
省政府政发(1985)195号文件,批转全省茶叶工作会议纪要,调整发展茶叶生产的方针为: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提高单产,猛攻质量,适销对路。扩大出口,并确定分配原则为:扩大出口,保证边销,搞活内销实行边销茶派购,出口茶合同订购,内销茶彻底放开,认购任销,多渠道经营。
茶叶改进费用原来按收购投放总金额提取3%改为提取2%,省、地、县仍按2:3:5的比例分配,使用与聘请茶叶辅导员,举办茶训班,宣传茶叶,奖励先进成果,研究推广新茶具、新产品试制,以及召开茶叶会议。
省内省外经营茶叶的国营、集体、个人各种经济成分涌入云南茶区,抬价征购青毛茶。禄*县境内的广通火车站,一时成为茶叶购销和转运的集中点。运出茶叶不下五、六万担。
“省茶司”自营出口茶叶突破10万担。首次获得出口退税。
省经贸和农业两厅报请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在云南茶叶生产集中和基础较好的地方及茶厂,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
由省农业厅和省经贸厅共同主持,主产茶区所承担的,改造低产茶园,提高单产的技术推广项目,获云南省1985年科技进步三等奖。